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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因病去世 儿子依法继承其母财产 我市办理首例网店继承公证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张开虎) 笔者昨日从市司法部门获悉,我市首例淘宝网店继承公证近日在东海县公证处办理成功,市民小王依法继承了其母生前在淘宝网持有的一家皇冠信誉的网店。市司法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这给其他县区办理网上虚拟财产公证业务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对广大市民来说同样具有普法意义。

日前,东海县公证处来了一位神情焦急的王姓男子。原来,小王的母亲生前在淘宝网经营了一家以其身份实名注册的销售石英制品的网店,多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该淘宝店已成皇冠店铺。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今年3月,小王的母亲因病去世,店铺由小王负责打理。但在后来的淘宝网店铺人脸识别验证过程中,因其母亲去世无法完成验证。眼看店内产品纷纷下架,买家无法购买产品,小王非常着急。放弃母亲经营多年的店铺和积累的店铺信用,让小王很是不舍。经过和淘宝网联系,小王被告知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将其母亲名下的淘宝店铺过户到他的名下。

“小王非常着急,再三请求能否尽快办理。考虑到时间紧迫,加上此前也没有相关案例可参考,我们为此专门请教了省市的有关专家。”昨日,东海县公证处主任桑宏华告诉笔者。这是他们首次办理网上虚拟财产公证业务,在了解小王的情况后,工作人员迅速研究了淘宝网关于淘宝店铺转让的相关规定,依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和《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证处可以受理淘宝网店的继承申请。

为让小王的网店尽快恢复正常运营,东海县公证处启动了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其公证事项,并协助小王完善相关材料。12月8日,小王顺利完成了其母亲名下的淘宝店铺过户手续。

对此,桑宏华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虚拟财产虽然不同于房产、存款、股权等传统动产和不动产,但是属于可转移之财产权利,应当属于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网店同样是店主合法经营、诚实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和知识产权一样能给权利人带来实际收益。因此网店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其合法的财产继承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有需求,市民应尽快去公证处办理网店继承业务,否则会影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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