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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玻璃造假天然水晶骗了60万 他潜逃17年被捕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连检宣)刚出土的多块“天然水晶”,其实不过是用玻璃和水晶毛料加工而成,只用了1万余元的成本,骗了60余万元。11月1日,改名换姓潜逃17年的孙某某,被东海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0年7月到9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池某某、段某某、袁某某(后三人均已判刑)经预谋后,用光学玻璃及水晶经过加工,伪装成5块出土的水晶石。其中,两块全为光学玻璃,共120公斤;另两块由光学玻璃与水晶二节拼合而成,分别为161公斤、10公斤;还有1块是先由两块水晶(25公斤)和1块光学玻璃(20公斤)拼合而成,再和6块水晶毛料(122公斤)掺杂在一起。

造假完毕后,由池某某冒充货主,孙某某联系买家,谎称东海县刚出土一批天然水晶石要对外出售。

2000年10月1日,在东海县某村池某某家,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池某某等人将上述物品出售给香港商人黄某某,骗得人民币60余万元。事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池某某分得大部分赃款。经价格鉴定,造假所用水晶毛料、光学玻璃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2000年10月,孙某某在被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潜逃,并改名换姓,办理了新的身份证,直至今年7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东海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提醒慕名而来的游客和商人,面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水晶石等产品需要提高防范鉴别意识,购买天然水晶,最好前往正规水晶市场购买,并索要发票、水晶鉴定证书等凭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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