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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女友”骗钱还唆使他烧了别人车 两人分别获刑三年三个月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万文琪 王丽华) 男子王某微信上化身女性“小薇”与男子董某通过微信“谈恋爱”,期间,为泄私愤,王某唆使“男友”烧毁了他人的汽车,且以外出、没钱治病、归还借款等为由骗取董某钱财。8月17日,记者从赣榆区检察院了解到,经法院审理,王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董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二人双双获刑。

今年1月中旬,“80后”王某在微信上冒充女性,并以“小薇”的名义与“90后”董某通过微信“谈恋爱”。

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在赣榆区某村家中,王某因琐事与其姐夫王某乙发生冲突,双方打了一架。王某气不过,就想办法报复王某乙,于是通过微信方式与董某联系,并以“小薇”哥哥的名义与董某见面,告知董某受了王某乙的“欺负”,同时提供了王某乙的住址、车辆等信息,唆使董某放火烧王某乙的汽车,实施报复。

董某一听“女友”受欺负,一口答应下来。2月5日夜里,董某驾驶摩托车带着一小桶汽油,来到赣榆区某村王某乙五菱牌小型汽车停放的地方,将汽油倒到汽车的挡风玻璃上,之后用打火机把汽油点着,汽车很快起火被烧毁。

火烧汽车之后,王某对董某谎称公安机关找“她”,要出去到朋友家躲一躲。此后,董某频频接到“小薇”发来的微信,以在朋友家要给小孩买礼物没钱、在外途中胃疼住院没钱交费、借朋友5000元钱需要归还等理由,骗取董某微信转账、红包等两万余元。实际上,王某一直在家中没有外出。

王某乙被烧的汽车经价格鉴定,价值四万余元。事发后,警方对烧车案进行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董某、王某,直到这时,董某才恍然大悟,

那个骗财骗感情又唆使自己烧车“女友”,竟是个大男人。

赣榆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董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赣榆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董某则获刑三年三个月。

另外,法院判决中指出,被害人王某乙经法院通知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可在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法院判决责令王某退赔董某经济损失两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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