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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实验中学简章

【连网】  

海州实验中学

招生范围:1、振海路以东,盐河南路以西,海宁大道以南,网疃路、锦屏山以北地区;2、蔷薇河以东,振海路以西,玉带河以南,锦屏山(含锦化社区)以北地区;3、张庄桥上新修路以东,蔷薇河以西,323省道以南,蔷薇河以北地区。

录取条件:1、本施教区内常住学生:本人常住户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产权证的住所,其中公寓房、商用房除外)三者必须一致。2、持本施教区范围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父母双方无房;(2)孩子与父母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凡区教育局划入海州实验中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需持有:①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②居住地所在社区证明③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④监护人在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

7月24日下午,生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26日上午(8:00-11:30)新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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