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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保情况专项检查启动

【连网】  (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杨松 实习生 金萍)12日,记者从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现在起至8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对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以及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用工企业,将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当前,港城正处于高温时节,用人单位有没有按时发放高温津贴,这也是检查的内容之一。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人士表示,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根据省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的《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别是在建工程项目及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及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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