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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总工会出台三大政策助力“产业强市”

【连网】(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杨梅娟)为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落实省总工会促进职工创业创新富民增收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适应“产业强市”战略对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素质提出的新要求,连日来,市总工会印发了《连云港市、区产业工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2017年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连云港市职工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三大政策文件。

据悉,为了促进企业加大对产业工人技术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我市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为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线技术人才支撑,市总工会特别制定了《连云港市、区产业工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根据要求,市总工会每年编列预算100万元用于职工培训补贴。连云港市、区(含功能区,不含赣榆区)制造业企业,组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一线职工职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根据《连云港市工会促进职工创业创新富民增收行动计划》(连工发[2017] 41号)和《连云港市总工会关于职工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连工发[2016] 49号)精神,还制定了《2017年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市总工会编列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资金100万元,在各区、市直有关单位工会广泛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2017年,全市工会扶持创业就业项目60个以上。调查选项:6至7月,各区总工会及相关市直单位工会将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农民工的基本信息,有无创业就业意愿和能力,有何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等。通过精准调查,全面掌握具有创业就业意愿和能力人员的情况,建立创业者档案,帮助谋划确定创业项目。

为了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连云港市职工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市总工会每年编列预算100万元,用于奖励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及社会团体非专门从事科研开发的一线职工(车间主任或相当于车间主任以下职务),在工作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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