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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真的开始了 主动认错的可以不罚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金 涛)自5月5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闯红灯、逆行、越线等违法专项整治。其中对现场查获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的,一律先行教育,对拒不承认违法的一律依法处罚。交通指挥中心将组织后台人员充分利用监控设施,实时引导路面警力查处。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人民路、凌洲路、学院路、海宁路、盐河路合围区域,以及幸福路(海连西路至秦东门大街段)、海连路(西段)、朝阳路(幸福路至盐河路段)、海宁路(幸福路至盐河路段)、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至苍梧路段)、港城大道(新光路至花果山大道段)、中华路、海棠路、中山路等。各县(区)及徐圩新区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自行设定重点整治路段。

据悉,交警部门将对路口现有监控进行调整,增加摩托车闯红灯抓拍功能。各执勤大队、中队将全面梳理行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闯红灯违法突出的路口、路段,选择合适地点,充分发挥警用摩托车机动灵活性,严格查处带头闯红灯人员,教育警示其他人员。交通指挥中心将组织后台人员充分利用监控设施,实时引导路面警力查处。在加强查处动态摩托车闯红灯违法的同时,还将对停放在停车场、农贸市场等摩托车,通过警务通严格审查车辆的登记信息、违法记录、年检情况、保险状态等,符合扣留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扣留车辆。

对现场查获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人,一律先行教育,对承认违法行为并自愿参加现场值勤,协助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不少于20分钟的,可对其不予罚款处罚。对拒不承认违法的,在通过摄像机、执法记录仪严格、规范取证基础上,一律依法处罚:对查获的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的,处以20元罚款;对查获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信号灯通行的,处以50元罚款;对拒绝接受罚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驾驶摩托车闯红灯的,一律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人,将一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学校师生及现役军人除依法教育处罚外,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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