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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对10类事项实施“证照联办”制度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王震 李硕)笔者日前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连云港市将在企业设立环节实施登记注册和经营资格许可“证照联办”制度,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同步审批、一窗发证”,进一步推动登记注册便利化,实现新办企业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办结,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证照联办”制度以营业执照为核心,将可操作性强、企业需求量大的许可事项的申请、办理,与企业营业执照的申请、办理同步实施,并通过网络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首批纳入“证照联办”的有企业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登记勾选“证照联办”事项,并提交申请。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证照联办”综合服务窗口,负责“证照联办”材料的受理、传送和证照发放工作。整合、简化各部门证照的申请材料,去除重复、不合理、不必要的部分,制定“证照联办”申请表作为统一的受理表。对申请“证照联办”的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的材料。综合服务窗口收件后,由各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在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予以受理。

对受理后的申请材料,由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数据的内部流转。各相关许可部门应辅导企业进行许可事项办理,同步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审批事宜,并将审批情况推送到政务服务平台,由企业登记窗口办理“多证合一”登记。

综合服务窗口根据前置审批或“先照后证”等不同情况,在收到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文书后,通知申请人在该窗口统一领取证照及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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