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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键词: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连网】  强化底线意识 立足兜底惠民生

提标、规范化建设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缩小城乡差距,按照城市高于5%、农村高于8%的增长率提标,7月份起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不低于410元/月。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要高于70%,年度封顶线高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

救急难 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报告协商、信息共享机制,对困难群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建立健全由临时救助到低保、医疗、就业、教育等救助的“摆渡机制”,拉紧制度连线,缩小制度缝隙,整合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落实4.6万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防灾减灾救灾 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进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

慈善 贯彻落实慈善法,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弘扬慈善文化,拓展募集渠道,加强救助实效。

推进民生保险在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全面开花,形成民生系列保险,力争实现涉农县区农房保险全覆盖。

探索试行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建立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救助与政府救助对接合作机制,搭建各类救助资源和救助需求信息对接平台,为遭遇重特大疾病等急难情形的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救助。

强化市场意识 推进养老产业化

居家养老 新建6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9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3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鼓励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及企业连锁经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区培育1个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者机构。

老龄产业 以产业化思维发展养老服务,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双促进、双提高。

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以更大力度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培育一批创新型、连锁型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0%以上,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7张。

医养融合 发挥好各项扶持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投向医养融合领域。

发展护理院,新建医养融合性养老机构2个,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60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0%以上。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为老年人接受医养融合服务提供支持。

关注重点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需求,积极推进特困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托养机制建设。

为老服务 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水平,迎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

加强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师、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7%。

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要扩面提质。

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市区全覆盖。

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对申请入住政府兜底服务机构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全面评估。

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力争全市参保率达到45%。推进敬老院转型,加快发展更适合农民、农村实际的养老服务。

强化创新意识 围绕善治促改革

社区治理 推进“政社互动”,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成功率达98%以上,指导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健全自治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提升班子能力。

完善“一委三会”理论体系,积极申报民政部社区治理创新成果,“一委三会”试点范围从海州区扩大到全市。

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体系,94%的城市社区、88%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建设标准。

开展城区社区服务中心达标工程,改造提升和新建3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探索“互联网+”智慧社区建设,推广“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村民自治”、“院落自治”、“楼宇自治”等“微自治”实践。

社会组织 出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速。

完成13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为社会组织自主运行松绑。

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建立“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的兜底管理工作。

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机制,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全市第三届公益创投及第二届微公益创投活动,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显效。

社会工作 一手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手抓社会工作实务拓展,有序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发展、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五大工程”。围绕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等热点问题,支持发展特色专业社工服务。

强化大局意识 顺应形势抓融合

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 把退役士兵的满意程度、合法权益的保障程度、安置政策的落实程度、安置问题的解决程度,作为衡量安置工作的标准,强力加以推进。

落实好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全面彻底整改应安置未安置、安置不到位、拒收退役士兵等问题。

改革退役士兵安置方式,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积分选岗、阳光安置”并存的安置模式。

抚恤优待 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医疗巡诊工作,完成8期320名重点优抚对象常规疗养和750名短期疗养及医疗巡诊任务。

探索设立优抚安置服务平台,为优抚安置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力度,组织开展好烈士公祭等烈士褒扬活动。

双拥工作 以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县区创建工作为抓手,营造爱国拥军浓厚氛围。

培育发展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拥军优属志愿者和行业拥军优属队伍,丰富社会拥军优属工作内容。

强化服务意识 围绕惠民促和谐

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水平,既要服务大局、放眼长远,又要利民惠民、立足当前,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更加便捷的服务。

区划地名 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地名管理办法》,推动地名管理立法。

深入开展不规范地名整治,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和地名文化建设,开展地名故事、地名录、地名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等成果转化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 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健全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八个方面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彻底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尤其是陷入困境的留守儿童得到关爱保护服务,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殡葬改革 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释放改革红利。加大绿色殡葬推进力度,激励引导群众选择不占地或少占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保护资源环境。

加强殡葬服务系统技能人才培训。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建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建立DNA采集管理、寻亲信息发布等常态机制。

婚姻和收养 拓展婚姻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婚姻政策咨询、婚姻知识宣传、婚姻情感疏导等服务。加强收养能力评估,完善收养家庭接待、手续办理等服务,健全收养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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