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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 连云港东海花甲老人盗电动车被罚

【连网】  (记 者 徐中磊 通讯员 潘亚萍) 人们常开玩笑说羡慕嫉妒恨,东海一位花甲老人在生活中就真实上演了一出“羡慕嫉妒恨”的闹剧。因为羡慕嫉妒恨他人比自己有“能耐”,盗窃他人的电动车泄愤,结果被起诉,并处罚金4000元。

家住东海县的王某今年60多岁,平时闲来无事,经常去人民广场路东的一家饭店听人家讲养生的课程。一天,王某偶然间听到与他在一起听课的90岁的老黄向一位老太太炫耀,说自己花钱养了一个40多岁的女人,王某听后心里十分不平衡。

2016年12月26日早上6点左右,王某又去听课时,看到老黄的那辆银白色的小鸟电动车停在了饭店门口。当时王某去试了一下,发现车没锁,王某就把车直接推回家了。

当天上午8点左右,老黄听完课出来,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当时就报警了。当天下午,派出所民警在王某的家里找到了老黄被盗的那辆电动车。王某称因为没有钥匙一直没有骑,放在家里也没去卖掉,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王某刑事拘留。

在警方做调查笔录时,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懊悔至极。2017年1月19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东海检察院,2月3日,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时,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只是一时心里不痛快,才推走老黄的电动车,让他也着急不痛快,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2月16日,法院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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