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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区发放捕捞渔船补助资金

【连网】(记者 穆春桥)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要求,赣榆区2016年度第一批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7月8日予以公示完毕后,将开始发放。

据悉,本次改造项目资金补助对象是:2015年于9月30日之前建造完工,符合2015年补助资金发放条件,因当年预拨资金不足未领取补助资金的海洋捕捞渔船。补助船型和补助标准分别是:24米级、36米级、45米级。本次申领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新建渔船应属于以上船型之一;承建船厂应为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的标准化渔船建造企业;新建渔船依法取得“四证”,即《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建造企业应在渔船的明显位置设立标牌,标牌名称统一为“江苏省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标志牌式样由江苏渔船检验局设计。

据了解,今年发放的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将补助每艘船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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