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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民 这些物业维修金管理政策您知道吗

【连网】(记者 朱国操) 物业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它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日前,市民任先生发现自家的维修资金余额少了800多元,而近10年他从未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昨日,市住房部门调查发现,任先生所在的单元楼其他业主因维修屋面申请使用了维修资金,且程序合规,维修费由单元楼全体业主分摊。

任先生家住市区一建材家居广场7号楼,日前他发现,自家的维修资金余额变少了。“我家近十年来都没有申请过使用维修资金,为什么余额会少了800多元?”带着疑问,任先生将情况反映到了市住房部门。

经调查,市住房部门找到了原因。原来,2015年8月,该家居广场7号楼相关业主为了处理屋面渗水问题,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业主已将维修方案、预算、业主签字确认表、结算、业主分摊明细等材料在7号楼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

“超过该单元楼‘两个2/3’以上的业主都已签字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市住房局刘姓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必须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方可使用,这就是俗称的“两个2/3”以上。

“由于此次是维修7号楼整个屋面,故由7号楼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此次维修费用。”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先生所在的7号楼其他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很多市民其实并不清楚。”刘姓工作人员说,物业维修资金,是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一定标准缴存的。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所谓的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现实中,因“两个2/3”以上业主同意的要求执行起来有难度,影响了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延误了一些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为此,我市对一些需紧急维修的项目试点创新业主表决方式,将“两个2/3”以上业主同意的要求,改为在小区公示的方式征求意见,若“两个1/3”以上业主无反对意见,则视同为业主同意,从而有效解决应急维修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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