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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全面推行“信访群众权益保障卡”制度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推进工作会议上获悉,全面推行“信访群众权益保障卡”是我市今年信访工作重要改革创新举措,其在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处理上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从今年起到2018年,我市争取用3年的时间,实现群众自觉凭卡逐级走访,责任主体依卡办访,逐级走访成为常态,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秩序根本好转。在进程安排上,今年为制度推行年,2017年为巩固完善年,2018年为深化提高年。

维护合法权益的纸质凭证

“权益保障卡能够直观反映群众初次走访提出信访诉求以及逐级走访过程;直观反映责任单位依据政策、法规给予信访诉求的处理结果;直观反映走访接待、办理、送达等各个环节,以及群众满意度评价的纸质凭证。”市信访局相关人士介绍说。

据悉,权益保障卡是群众依法通过逐级走访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纸质凭证。权益保障卡制度是由省级层面进行制度设计,自上而下进行推广,设计思路是立足当前全省面上信访态势,着力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最终达到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的目的。为了方便携带,大小设计为A4纸张的二分之一,封面采用绿色,彰显其“绿色通行证”的功能。

五种情况下不予发卡

据了解,此次发卡范围主要是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五类组织人员职责、职务行为或者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法定途径清单内的信访事项。但有五种情况不予发卡:一是“老事老办法”,即权益保障卡制度实施前已作出处理意见的信访事项;二是咨询、救助、建议类信访事项;三是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四是层面性的信访事项,如涉军、被辞民师、代课教师、农电工、双代员等;五是当场可以解决且矛盾不上行的信访事项。对责任层级应发而未发的信访人,市、县(区)信访部门要认真进行甄别,对甄别后符合发放条件的,按照程序性受理方式,可直接向信访人代发权益保障卡,同时出具《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告知单》,转送至有权处理的单位或部门处理,并对具体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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