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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打造资本市场“连云港板块”

【连网】  (记者 杨锐冰)为了培大培强培优骨干企业,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我市拟出台《连云港市培强培优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连云港市上市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此外,为了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发创新活力,我市还将出台《连云港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

营造优越投资软环境

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连云港市培强培优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培育重点、强化服务和保障措施等。

该行动计划提出,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骨干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实力快速壮大、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转型发展显著加快、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市将打造产值过百亿企业28家,实现所有优质企业研发机构基本覆盖,自主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2%以上。

今后,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整合和带动作用,鼓励更多优质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差异化、专业化发展道路。

我市还将为企业营造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引导骨干企业进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并对纳入培育计划的重点企业开展直通车服务,在大项目策划、投入、建设、融资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全方位推进企业上市

打造资本市场“连云港板块”

按照《连云港市上市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我市将全方位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努力打造资本市场“连云港板块”。到“十三五”末,全市上市企业总数将达到15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超过60家,全市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动态保持在80家以上。

该行动计划按照企业上市程序,分入库企业、股改企业、辅导期企业、已报会企业四个梯次,分别明确各阶段需政府部门做哪些工作、提供哪些服务、协调处理哪些问题等。

入选拟上市或拟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企业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在连云港市(含县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我市鼓励发展类企业;企业在细分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成长性较高,盈利能力较强,信用情况良好;企业已制订具体的上市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入选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在2000万元以上。

我市将落实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所涉及的财政奖补、税收优惠和规费减免政策。域外上市企业或本地企业通过借壳上市,且将注册地、纳税地、经营场所迁至我市的,视同首发上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实施企业分级培育

加快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目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遭遇融资渠道不畅、创新人才缺乏、支撑创新公共服务不足等瓶颈,政策环境和自身管理水平也有待完善。由此,《连云港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应运而生。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企业实力、创新水平也将显著增强,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80家。

我市将实施企业分级培育,由各县区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结对帮扶科技小巨人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和科技小巨人培育库。对中小企业实施互联网化改造,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众创空间,提升初创企业孵化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和研发经费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除了以上标准外,还包括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具备“小而强”、“小而优”和“隐形冠军”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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