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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挂牌督办涉恶犯罪团伙案 9个成员获刑

【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张林军 刘尚岗)近日,赣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2015·1·19”涉恶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团伙9个成员获刑。其中主犯徐某因犯保险诈骗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其他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去年春节前后,市打黑除恶办公室(市打黑办)接连获取多条 “关于市区某餐饮业老板徐某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线索。市打黑办经初步核查,发现徐某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存在重大涉恶违法犯罪嫌疑,遂果断提议对该案实行异地侦办。

去年2月份,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赣榆公安分局管辖,并从刑警支队和赣榆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在高度保密的状态下展开案件侦办工作。期间,该案被市委政法委作为挂牌案件予以督办。

去年3月上旬,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后,采取果断行动,成功抓获包括徐某在内的11名团伙犯罪嫌疑人,一举摧毁以徐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专案组对他们实行异地关押、异地审讯,相继查明了该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

去年7月1日,专案组将徐某等9名团伙成员分别以涉嫌保险诈骗、寻衅滋事、妨害作证、伪证等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对涉及的其他案件逐一完善证据链后移送起诉。该案侦破后,有十多名受害人先后到公安机关赠送锦旗致谢。  

日前,赣榆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除主犯徐某因犯保险诈骗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外,团伙主要成员张某和另一成员董某均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团伙其他成员李某、朱某、王某、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尹某、孙某因犯伪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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