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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实施一年 全市罚款1631万

【连网】(记者 颜旻 通讯员 王从帅) 2015年,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一年来,这一被公认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在港城落地效应如何?笔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2015年,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332件,罚款163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57%和33.69%,在严惩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有力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2015年以来,随着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市环保部门坚持严格执法铁面问责,结合环保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依据新环保法,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移交司法等方式,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78件,查封扣押15件,移送行政拘留26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起,涉案13人。

“新《环保法》无疑是环保执法的最强利器。”市环保局副局长徐传东表示,新法大大增加了环境违法成本,对违法行为人和单位震慑作用明显。“处置案件数量大幅提升就是有力的佐证,新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更加严厉的手段。”以新《环保法》最为引人注目的按日计罚为例,去年,两家违法企业被处以按日连续处罚,均创下了历史之最。其中,连云港碱厂因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被依法予以按日连续处罚,处罚金额高达100万元,成为我市环保史上处罚之最高额度;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被按日累计处罚达94.5万元,成为我市钢铁行业环保处罚之“最”。

据了解,新《环保法》对违法排污的界定更加清晰,在取证、信息公开等方面作了明确说明,大大提升了环保依法行政能力,使环保执法行为更加透明公开。自2015年3月开始,市环保部门开展了前所未有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755个、违法排污企业749家,责令停止建设171家、停产313家、限期整改432家,关停取缔违法企业136家。“我们把环保大检查与实施新《环保法》紧密结合起来,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实行‘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徐传东说。

在加大违法案件处罚的同时,我市还通过信用体系建设等非处罚手段倒逼排污企业守法经营,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推行环保黑名单制度,以经济手段来倒逼企业强化污染治理工作。环保会同物价等部门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水、电价政策。工商部门取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入江苏名牌产品评选资格,经信部门取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参加诚信企业评选资格。“通过激励和惩戒政策,重点以经济手段为主,使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效能进一步放大,惩戒之举促使企业加快‘治本’性的升级改造,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徐传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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