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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我市房屋租赁登记不再收费 中介费照收

【连网】(记者 赵芳 通讯员 李硕)记者昨天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从11月1日起,我市房屋租赁登记不再收取费用。届时,市民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局窗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将不再收取手续费。

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

从11月1日起,将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原先,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所租房屋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需要缴纳房屋租赁手续费;如果个人租赁房屋到房管部门登记,也需要缴纳该项费用。

据了解,此前,我市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元/套、非住房租赁手续费200-300元/件(10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300元)。

有关房屋租赁手续费还要追溯到2002年,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其中规定,住房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经批准建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住房租赁手续费。

房产租赁中介费照收

一些市民可能会有疑问:是不是以后租房子就不用交中介费了?据悉,此次下发通知涉及的房屋租赁手续费,是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缴纳的费用,不包括市场房产中介收取的房屋租赁中介手续费。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是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才缴纳的费用,房东往往会将此费用转嫁到客户头上。”市区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说,此前住宅租赁市场多数房源没有去备案,买卖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就了事。

住房局窗口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出租房屋应该登记备案,这样可以明晰租赁双方各自在租赁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工作人员分析,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后,预计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人数将大幅增加。

住房转让手续费已下调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随同此次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一起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等多项收费,消防设施检测费等17项降低了收费标准。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自今年10月15日起,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目前,住房转让手续费已经下调。业内人士介绍,如交易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类存量房(即二手住宅),如今交易费为400元,比之前的600元少了200元。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变化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物价部门,及时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在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统计确认,集中制作了统一的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收费项目公示》牌,发放到各服务窗口,要求各窗口切实做到公示之外无收费,防止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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