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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碱厂20天被罚100万

【连网】(记 者 李 江 通讯员 王从帅)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增的按日计罚制度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持续的时间越久,罚款将越多。近期,市环保局开出我市首张按日计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每日罚款5万元,连续计罚20日,累计罚款100万元。

今年7月8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发现,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排放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市环保局于7月20日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8月3日,执法人员对企业改正情况进行复查,监测发现,该厂排放氮氧化物浓度仍然超标。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之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企业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认定为拒不改正。由此,市环保局依法对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罚款5万元,计罚自7月15日起至8月3日止,共计20日,累计罚款100万元。

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黄晓兵表示,按日计罚作为上不封顶的处罚手段,较以往处罚数额明显增多,可以有效威慑环境违法企业,倒逼企业彻底整改。目前,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正在加快建设锅炉烟气脱硝工程项目,积极开展烟气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环保部门严格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狠整改,切实做到处罚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前三个季度,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13987人次,检查企业3577厂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28个、违法排污企业210家,责令停止建设113家、停产257家、限期整改309家,关停取缔违法企业56家,实施行政处罚200件(罚款1000万元),移送环境污染违法案件9件。同时,市公安、环保等部门还建立了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加强执法衔接配合等工作意见,合力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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