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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以民警名字命名社区警务室

【连网】 (记者 陶莎 通讯员 张林军 梁杰 )日前,市公安局正式下文,对海州公安分局西苑社区警务室名称进行更改,以社区民警李浩的名字命名为“李浩社区警务室”。

“这是各级领导对我工作的肯定,虽然名字改了,但工作没有变,在倍感压力和责任更大的同时,也激励着我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多的付出守护社区的安宁。”在得知以自己名字命名警务室时,李浩坦言。

据了解,李浩今年29岁,现任海州公安分局新海派出所副所长兼任西苑社区民警,自2009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西苑社区警务室工作。他用满腔的热情和无私的奉献服务着社区居民,硬是把一个偷盗案件多发、管理万难的老小区,变成了平安和谐的新典型,赢得了社区居民的心。因工作突出,他先后获得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连云港市劳模、江苏首届“最美警察”、连云港市最美人民警察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两次。今年5月以来,市委宣传部将李浩确定为全市先进宣传典型,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先后在全市公安系统、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向李浩同志学习的活动。

在警务室更名后,笔者再次来到该社区。一提到社区民警李浩,社区居民无不竖起大拇指。“这么多年来,李浩一直都是把社区当成自己的家,我们老百姓不管家长里短,他都亲自过问、热心帮忙,改叫李浩社区警务室感觉更亲切了,也更名副其实了。”见到笔者采访,社区李大妈快速跑过来和我们打招呼。

“我们以社区民警名字命名警务室,是希望继续发扬典型示范作用,以典型促提升,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不断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模式,提升社区警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在采访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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