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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纠纷致使三代人住危房 新房难建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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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记者 陈炜) “4年前,村里进行新农村住宅小区建设并进行房屋拆迁,我家当时签订了拆迁协议,也分到了6间新宅基地。之后,因我家与镇、村发生征地纠纷,此后,村里与镇里建管部门始终不予报批我家的新建住房手续,至今我家的新房无法进行建设,上周刚刚开始基础施工,新建的地基就被镇建管部门拆除了。”日前,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村民刘书君、鲁文朵夫妇向本报热线反映,因4年前与镇里、村里发生征地纠纷,导致他们家的新房无法办理审批手续,一家三代八九口人四年多只能栖居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房里。目前,简易房已出现多处开裂,老少三代人居住在四处开裂的危房里提心吊胆地生活。

村民反映  新房建设屡遭报批难关卡

据家住东海县尹湾村10组的村民刘书君反映,2010年初,当地启动了新农村建设工程,尹湾村由镇里、村里统一规划建设居住小区。当时,他家也按照村里的建设要求同意拆迁并签订了拆迁协议。村里采用抓阄的方式分配新的宅基地供村民建设新房。他家有两个儿子,分到了两户共六间宅基地。刘书君说,由于当时他家只有6间堂屋及4间侧室,共获得拆迁补偿款14万余元,考虑到14万元不够建设六间楼房,他家便购买了400多方红砖与钢筋等建材堆放在新宅基地的四周,计划等家里筹够了建房资金再建设新房。

2010年6月份,镇、村突然征地搞拆迁,时任村主任葛常金找到他,并对他说,镇、村拟征用与他家新宅基地只有一路之隔的3亩多承包地,作为村庄居住小区建设用地,葛常金让他签字同意拆迁,因补偿款没有到位,所以他当时就没有签字同意。刘书君家有6亩承包地,在2007年之前他家就在庄东的3亩承包地里种植果树、甜瓜,并建设了一座蔬菜大棚。直到村里征用前,3亩多地块一直在进行蔬菜种植。没有想到的是,2011年4月9日凌晨,村支书刘兆怀带领七八十人,还雇佣2台挖掘机和1台推土机,强行将庄东3亩承包地里的大棚拆除了,并使用挖掘机把堆放在大棚地块边上的红砖拍碎了300多方。当时他在现场阻止,被镇里干部打倒在地,造成胳膊受伤,后来村里支付了医药费。为了得到土地补偿款及大棚损失,他家多次到县、市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至今无人过问。

村里的老房子被拆除以后,新房建设村里又不予办理报批手续,无奈之下,他家在村前的自留地里建设了几间简易房居住。现在一家老少三代八九口人都住在四处开裂的危房里,整天提心吊胆地生活。为了改变居住现状,上周他家开始在新宅基地上建设楼房,可是刚一开工,镇建管所就前来制止,8月1日中午,镇建管所来了10多人,将新建的地基部分强制拆除了,并下发通知书禁止建设新房。

记者调查  地基部分已被拆除

接到刘书君的反映后,昨日,记者前往尹湾村调查了解情况。在刘书君老伴鲁文朵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刘书君家的新宅基地现场。记者看到,刘书君家的新宅基地位于居住小区第三排中间部位,东边与村民刘道刚家为邻,西边与村民刘连营家相邻,东西两边已经建设成楼房住宅与院落,中间就是刘书君家的六间宅基地,宅基地现场还保留新近施工的现场,新建地基圈梁上面新砌的红砖已经被拆得七零八落。宅基地四周堆放的红砖上长满了杂草,砖对顶层表面出现了苔藓痕迹。

记者注意到,与刘书君家新宅基地只有一路之隔路南的地块就是引发纠纷的承包地。鲁文朵拿起堆放在路边的碎块红砖告诉记者,堆放的这些碎块红砖就是镇、村强行拆除大棚时,使用挖掘机把红砖故意拍碎的,当时镇村的主要目的就故意破坏,不让建房。记者在路南刘书君家承包地西端地头看到,地头堆放着一堆钢筋建材及一大堆破旧的毛竹竿。承包地里樱桃树下还堆放着五六根水泥棒,地块中间已有建成的两处平房建筑物存在。鲁文朵说,毛竹竿及水泥棒等都是大棚被拆除后残留下来的,地块里的两处平房建筑物是村里分配给其他村民新建的。由于她家不同意出让承包地,分到宅基地的村民因为办理不了建设手续而停止了新房建设。

镇里回应  尽力协商解决问题

上午11时许,记者采访温泉镇镇党委李副书记、温泉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孙雯,他们介绍说,2010年,尹湾村开始进行新农村居住小区建设,镇里规划建设120亩地的居住小区,村民全部搬迁到居住建设住房,镇里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当时,刘书君家同意拆迁并签订了协议。后来,因居住小区用地其中有2亩多地是刘书君家的承包地,镇村在征用刘书君家承包地时,他家漫天要价,拒不出让土地,导致该村其他16户村民的建房受到影响,16户村民至今无法在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李副书记说,刘书君家拒不出让土地的问题发生后,镇党委有关领导及村里一直在协调解决,但刘书君家总是漫天要价,并就大棚拆除的事情提出无理赔偿要求,镇村自始至终都是积极处理问题的,但刘书君家始终不予配合。

对此,村民对刘家的做法颇为反感,所以在刘家偷建新房时就不断有村民举报,镇建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先是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刘家拒绝在停工通知书上签字。随即,建管部门派人拆除了地基部分建筑,并责成刘家按照规定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镇党委李副书记表示,最近几天,镇里将召集建管、国土、村里及刘书君家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刘家能够接受适当的经济补偿,镇里、村里都会尽量满足,因为征地补偿都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的,希望刘家能够从村庄建设大局出发,尽快化解由征地所引发的纠纷问题。同时,希望刘书君家依法办理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杜绝违法建设新房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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