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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家原因“黄”了二手房交易 中介费要照付

【连网】(记 者 侍敏 通讯员 沈虹)能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自然是件美事,然而因为银行贷款拿不下,最终“黄”了已付定金的二手房交易,不但定金不退,中介服务费还要照交。最近,连云区消费者赵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

赵先生不久前通过当地一家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看中一套售价64万元的二手房,并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一万元定金。同日,赵先生与该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屋过户以及银行贷款手续,赵先生给付房价1%的中介服务费。

然而两份合同签过,定金和中介服务费也都交了,却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时遇到“拦路虎”———因为一次信用卡还款逾期,赵先生上了银行征信“黑名单”。

进了“黑名单”就贷不到款,银行表示得从进入“黑名单”后三年无其他失信行为该记录才能自动消除。

贷款不成,赵先生一下子又掏不出那么多现金,便准备放弃这套即将到手的二手房。按照约定,定金是要不回来了,可对于6400元的中介服务费,赵先生认为,交易没有成功,中介公司也没有实际帮助办理银行贷款和房产过户,至少应该退一半款吧!可对方表示,按照合同规定,如果买家原因造成交易不成,中介费一概不退。

对于赵先生的遭遇,连云区工商部门认为,该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不成的主要原因是买家赵先生在银行征信系统存在污点被银行贷款拒之门外。因此,按照他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所交的中介费用不退是有依据的。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论是购买房屋还是汽车等需要按揭的大件商品,一定要先到银行查询一下自己是否存在征信问题,防止不小心进了“黑名单”贷不到款。此外,在交易过程中,买家还应对自身的资金状况予以充分的认识,有的消费者打算购买汽车或商品房,最终却因手中资金不足导致交易失败的案例时有发生。最后,工商部门教给消费者一个保障中介服务费合理支付的好法子,那就是与中介公司协商,采用分段支付的方式给付中介服务费。如第一阶段为签订买卖合同,支付中介服务费的20%;第二阶段为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和银行按揭,再支付中介服务费的50%;房屋交付后再支付30%的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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