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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部门统一查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连网】(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金 涛)7月15日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行动,查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海州交警二大队设在市区通灌路与朝阳路路口的查处现场目击了民警查处的全过程。

当天晚上8时30分许,记者在市区通灌路与朝阳路路口看到,海州交警二大队的民警在路口西边南侧道路上设置了路障,对经过该路口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疑似酒驾人员带至检测点进行酒精检测。

8时50分许,一辆白色面包车经过现场,驾驶员是一名青年男子,因涉嫌酒驾被民警带到检测点。经当场吹气检测,该男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毫克,属于酒后驾驶。该男子表示,当天中午他喝了几瓶啤酒,以为经过一个下午就检测不出来了,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仍被检测为酒驾。

第一例酒后驾驶行为尚未查处完毕,另一组民警又发现一名驾驶黑色丰田轿车的男子疑似酒驾。在被民警带到检测点的路上,该男子谷某连连向民警认错:“我错了,我就喝了一杯啤酒。”经过检测,谷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毫克,同样属酒驾。

负责现场指挥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伏彩道告诉记者,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即为酒后驾驶,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驶。这两名酒后驾驶者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驾驶人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记12分,如果符合降照的条件,驾驶证还将被降级,暂扣6个月之后,经过考试才能返还。而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要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晚上9时30分左右,民警查处了当天晚上发现的唯一一名醉酒驾驶者。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银灰色雪铁龙轿车经过查处现场时,因涉嫌酒驾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毫克,已构成醉酒驾驶。随后,李某被带走,接受进一步的抽血检测。

伏彩道表示,尽管目前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已经逐渐增强,但仍有部分驾驶员没有意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酒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喝了酒之后,受到酒精的作用,反应能力、控制能力等都有所下降,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因此,对于酒驾行为交警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在当晚的全市集中统一查处行动中,交警部门共出动30辆执法车、120余警力对全市各县区存在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突击整治,这也是全市交通安全百日行动的一项内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部门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努力实现“四个到位、四个进一步、四个减少”目标,即: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较大伤亡事故明显减少;源头监督管理到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营运车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路面执法管控到位,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高危违法引发的一般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宣传到位,全社会法治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努力保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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