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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摩托车竟是放了三年的库存车 真是窝火

【连网】(记者 侍敏 通讯员 沈兆宏)新买的摩托车,居然是三年前生产的!最近,海州区消费者赵先生遇上了这样一件让他窝火的事,因为车子已经上牌,退货是肯定不可能了,商家同意给予补偿,却一拖再拖,最终还是在消协的调解下,才获得300元补偿款。

刚买的摩托车

已有“3岁”

日前,海州消费者赵先生在当地一家摩托车商行购买了一辆踏板摩托车,总价4000多元。随后,他到车管所为新车上牌。

因为上牌的人比较多,图省事的赵先生便花钱找“黄牛”帮忙。钱没有白花,“黄牛”很快就将上好牌的车子交给了他。不过付完钱后,热心的“黄牛”告诉了他一个“秘密”:你的车是“库存车”,估计使用时间要比其他新车短几年哦!

一听这话,赵先生惊呆了,自己新买的摩托车,怎么会是“库存车”呢?

“你看,出厂日期是2012年4月,都已经3年了,你还是去车管所找人问问,看看这样的车影不影响使用年限。”“黄牛”好心提醒他。

赵先生立刻前去咨询,这才得知,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同时还规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此外,还明文规定“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按照这个规定,自己新买的摩托车已经出厂3年多了,使用期限便是按照出厂日期计算,这样一来,使用期就比新车整整少了3年。

“这还不算,库存3年的摩托车,不论是电路还是其他配件,肯定都有不同程度的老化。”赵先生气愤地表示,经销商明知卖给自己的是“库存车”,却一直隐瞒不说,这不明摆着是欺骗吗!

随后,赵先生找到摩托车商行负责人,要求给个说法。

摩托车商行负责人也承认车子的确是“库存车”,但现在赵先生已经给车子上牌,退车肯定是不行了,不过可以适当给点补偿。然而就补偿款问题,商家却是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赵先生来到海州区消协求助。

最终,在消协调解下,商家给予赵先生300元补偿款。

商家缺少诚信

库存车纠纷频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论在摩托车还是汽车领域,“库存车”纠纷都不少见,特别是汽车销售行业,经常会有消费者投诉,新买的爱车竟是放在经销商仓库半年甚至一年之久的“库存车”。

据悉,“库存车”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机动车销售行业内部确实有“库存车”一说,它一般是指出厂后超过3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车辆。

与全新机动车辆相比,“库存车”确实存在一定的短缺。很多车主们都知道,一般汽车或摩托车行驶一定距离或每隔半年左右时间,都需要进行常规保养。“库存车”在出厂后虽未行驶但已放置了一段时间,不仅外观上会有所损耗,其内部的油路、电源路等也容易发生沉积、受潮等问题。

然而在实际销售中,除了极少数经销商会对“库存车”进行明示并降价促销外,更多的经销商在消费者购车时都会回避对车辆出厂日期的介绍。这就导致消费者在买到“库存车”后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

消费提醒

购车前要掌握车辆知识

海州区消协认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库存车”销售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解决“库存车”消费纠纷,一方面需要依靠经销商诚信经营,不欺骗、不回避。在销售时不仅介绍车辆价格的优惠幅度,同时也应告知车辆生产日期等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消费者也需要通过自己的常识和判断去了解车辆情况。

首先,在购买前要关注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例如报废期限等等,不要等买了后才去了解相关政策。其次,在购买时除了要检查车辆的正常性能外,还要关注车辆的出厂日期。其中汽车的出厂日期一般会标注在发动机上,有的会标注在车门下方,摩托车则多将生产日期标注在车架的铝牌上;此外,不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其车辆合格证上也都会标明生产日期。

最后,消费者购车后应主动索要发票以及合格证等随车物品,并妥善保存,便于今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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