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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发放高温费 老板不发员工应及时投诉

【连网】(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杨松 杨晶晶 张淑慧)进入6月份,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别忘了找老板领高温补贴哦。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月起高温费开始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果单位不发高温费,可及时向市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每月200元连发四个月

前几天,港城出现35℃的高温天气,让不少劳动者发出“被烧烤”的感叹,不由得想到高温费的发放问题。昨天,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因为省里对今年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仍然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对从事室外及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同时,只要日最高温度达到35℃、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物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市劳动监察机构匿名举报。”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不发高温费应及时投诉

对于企业是否发放高温费,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劳动者去年并没有拿到高温费,企业执行力度也不相同,特别是私营企业很少能对员工发放高温费。对此,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人士表示,今年6月刚开始执行高温费发放规定,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高温费的投诉,去年接到了几起有关高温费的投诉举报。“劳动者一般都是在高温费发放时节过去了才投诉,比如都在10月后去举报,这时往往过了取证的有效期,无法证明达到发放高温费的条件。因此,最后只能建议劳动者去进行劳动仲裁。”

及时投诉可获有效处理

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人士提醒,从往年的处理情况看,接到劳动者有关高温费的投诉一般都过了高温期,等到10月才想起去投诉,这时,一方面是企业没有相关的高温场所记录;另一方面,劳动监察人员也没法去现场进行取证。最后,只能建议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今年开始执行高温费规定了,提醒劳动者如果遇到单位不发高温费的情况,应该及时去投诉,这样可实时取得证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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