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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国际花园:未计算的另一半“赠送面积”

【连网】(记者 王瑞) “我买房时看了许多楼盘,最终买了这个房子,除了房屋质量、位置等因素外,还看上了楼盘赠送的十几平方米面积。”近日,市民焦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市区金鹰国际花园买房时,未封闭阳台、入户花园等按一半面积算的部分被开发商宣传为赠送,他表示被忽悠了。记者就此事调查采访了当事人、楼盘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士。

业主:未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另一半面积按规定就是我的

焦先生告诉记者,他为了改善家庭居住条件,于2013年春天在市区各楼盘看房,希望买一套合适的住宅。后来在金鹰国际花园,他看中了一套三室两厅两卫面积为138.56平方米的房子,宣传彩页上注明赠送约14平方米的面积,售楼人员也是这样向他介绍的。“这样的户型好,还赠送十几平方米。有入户花园,还可以根据需要改餐厅,阳台也只算一半的面积,当时感觉挺划算的,就买了这个房子。”

去年年底,他去收房时发现,并没有开发商所宣传的赠送面积,并且房子还有空鼓等问题。焦先生当时没有收房,售楼人员说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对于赠送的面积问题,售楼人员解释称,未封闭的阳台和入户花园只算了一半面积,另一半就算是赠送面积。

焦先生告诉记者,他上网查询得知:“依照规划批准的设计,封闭的阳台按维护结构或封闭边缘的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未封闭的阳台,在有上盖且有维护结构的情况下,按其维护结构内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若上盖投影在维护结构围成的范围内没有超过二分之一,则整个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规定就是按照一半面积算,那另一半应该是我的,怎么就成了开发商赠送的了呢?”焦先生感觉被忽悠了。

开发商:赠送面积只是一种宣传手段,购房合同是唯一合法契约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花果山大道的金鹰国际花园售楼处。营销负责人丛先生向记者介绍,焦先生所购的10号楼属于该楼盘的二期,当时相关规划允许建未封闭阳台、入户花园,且只按一半面积计算,这样对业主来说可以少花钱多得一些面积;现在相关建筑规范标准已经不一样了,要求封闭算全面积。

他称,彩页上的“赠送面积”只是一种销售宣传手段。“如果业主有疑问可以看购房合同,合同上附的协议内容注明购房合同替代以往任何口头、书面协议、声明、广告、样板房及展示模型等,是买卖双方唯一合法契约。广告、售楼书等内容不构成本合同或销售的承诺,对房屋的价格无影响。”

他表示,焦先生也向他们反映过赠送面积的问题,“我们之间也协调过,但是没有达成一致。如果焦先生对此还有疑问,希望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新规范中要求更严格

对于未封闭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计算问题,记者联系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测绘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根据江苏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进行测绘的。记者查询江苏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其中4.1.2第三条规定,“有顶盖未封闭的挑廊、阳台,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该局产权登记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未封闭阳台、入户花园按一半面积登记产权,另一半不计入产权面积。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对面积计算有了更严格的规范。其中,最大进深尺度超过1.8米的阳台要计算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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