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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群众报警助出走一个多月的山东流浪汉回家

【连网】(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房 山)昨日上午,东海县公安局房山派出所接到一个来自山东省临沂市的电话,当地居民刘女士称,她的弟弟已安全到家,并再次对民警的救助表示感谢。

事情缘于一次群众报警。4月10日下午2时许,房山派出所接到房山镇兴谷村村民张女士报警称,有一个男子无缘无故将她的电动车钥匙扔进了河里。接到报警后,民警苗龙带人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到,当时兴谷村有几名妇女在河边洗衣服,张女士把电动车停放在岸边,不料一个邋里邋遢的男子走到河边,随手将张女士放在电动车车篮里的一串钥匙扔进了河里。

在张女士的指引下,苗龙在河边大桥上发现一个浑身脏臭的流浪汉正躺在桥上。流浪汉口齿不清,操一口山东方言,且说不清家在什么地方。听周围百姓讲,该男子前一天晚上就到兴谷村了,并称其有暴力倾向。

经过了解,苗龙判断流浪汉应该是山东人。在与流浪汉的交流中,依稀可辨其名字叫刘明(化名),得到这一信息后,民警好像看到了一丝曙光,决定为流浪汉寻找家人。

随后,民警将流浪汉带回派出所,并为其准备了午饭。同时,苗龙开始了对流浪汉身份的查询确认工作。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他查到了213条名叫刘明的人口信息。考虑到流浪汉是徒步行走,苗龙决定缩小范围,把视线锁定在山东省境内。通过搜索,苗龙在山东省共搜到了27条符合条件的人口信息。

通过比对,家在山东省郯城县沙墩村的刘明(1971年生)进入了苗龙的视线,虽然流浪汉长时间在外面流浪,面部已脏乱难辨,但是苗龙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得知刘明的家庭住址后,苗龙及时通过郯城县局平台查到了刘明所在辖区沙墩镇派出所王警官的电话,并通过王警官联系到了刘明的姐姐刘月(化名)。

听说找到了刘明,刘月开始还半信半疑,问民警确不确定那个是他弟弟。随后,苗龙在和刘明耐心的交谈中,得知其父亲叫刘瑞(化名),当民警把这一信息告诉刘月时,刘月马上高兴地说:“对,他就是我弟弟。”

当晚9时许,刘月从临沂搭乘出租车,连夜赶到了房山派出所值班室。当看到又脏又臭的刘明时,刘月眼中流出了难过又激动的泪水,而刘明嘴角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从刘月口中得知,刘明以前也出走过,但是过几天就会自己回来,这次出走已经一个多月了,家里人一直在临沂周边市县寻找,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刘明的父母获悉后也是心急如焚。在房山派出所,刘月拿出特意购买的两条香烟以表达对民警的谢意,被民警婉言谢绝了。随后,在民警的百般叮嘱中,姐弟俩一起搭乘出租车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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