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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扣押欠债人母亲“讨债” 任性讨债获刑

【连网】(记 者 赵芳 通讯员 刑婷 于鑫)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讨债不成可诉诸司法解决,但一时冲动,非法拘禁、殴打欠债人,欠债人逃跑后又扣押其母亲逼其还钱,这样的任性讨债让合法事办成了非法事,钱没要回来还被判了刑。

朋友“架势”帮忙借钱

今年过年前,灌云人刘虎因急于用钱,找到朋友王浩,希望通过抵押自己车子的方式筹点钱应急。王浩通过李威找到了愿意借钱的人,但是由于刘虎的车没有办理行驶证,对方便提出用王浩的车来担保。刘虎承诺两天后还钱,并将自己的车交给王浩使用,王浩同意了。

两天后,刘虎如约还钱。提车的时候,李威提出自己最近手头比较紧,请王浩帮帮忙,将车子多抵押几天,再借点钱给他。经不住李威的一再央求,王浩又用车辆担保,借了3.5万元给李威。

到了约定还款期限,李威仅偿还了8000元,尚有27000元未还清。在王浩的一再催促下,李威表示暂时没有钱偿还。无奈之下,王浩找到刘虎,请刘虎代为偿还李威借款。看在朋友的份上,而且王浩之前热心帮忙,刘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非法拘禁索要欠款

钱还了,车也提出来,可这时,王浩发现李威却找不到了。

“如果李威不还钱,到时候我自己就得还钱。”对于李威的失信行为,王浩非常气愤,趁着过年的时候,约了刘虎等几个朋友去李威家要钱。经过几天的蹲守,李威被王浩等几人逮了个正着。

为了防止李威再次“玩失踪”,王浩建议把李威强行带到某宾馆看管起来,并对李威说:“你好好想想能不能还钱,什么时候把钱还了,什么时候放你走!”后来,李威一会儿说女朋友借到钱了,一会儿说其表哥借到钱了。

跑了几个地方,折腾了一夜,还是一分钱也没借到,这让刘虎等人更加恼火,在宾馆内几人多次殴打李威,并威胁再借不到钱就别想回家了。

欠债人逃跑祸及家人

一连几天的看管,让刘虎等人困顿疲乏,李威瞅准机会趁人不备逃出了宾馆。李威逃跑后,刘虎、王浩等人四处寻找。找到李威女朋友的家,发现家中无人,便将玻璃门窗砸坏以发泄心中气愤。

紧接着,他们又开车来到李威家,发现只有其母亲一人在家。几人不管不顾地将其母亲带上了车,寻找李威。随后,刘虎等人将李威的母亲控制在宾馆,并通过手机短信息告诉李威“不想当不孝子就赶紧还钱。”李威的母亲被刘虎等人控制长达十几个小时,直至当晚7时才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虎、王浩等人为索取债务结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法判决刘虎、王浩等五人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官提醒要合法讨债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灌云法院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中,“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高达80.2%,且涉案人员大多为20岁到30岁之间的年轻人,施暴行为普遍。法官提醒,非法拘禁不是讨要债务、维护权益的正当途径,真实合法的债务还是要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坚决要摒弃暴力讨债害人害己的行为。

法官表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情况紧急,在公力救济短时间内还不能达到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定的私力救济手段,但这些手段或措施的采取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一旦公力救济到达时或有条件采用公力救济手段时,私力救济行为就应当立即停止,以避免合法的私力救济行为转化为违法行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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