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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冬季集中供暖有气象依据

【连网】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取暖季节。连云港电视台在今年12月12日的《连云港新闻》《港城365》的电视节目中谈市民今年取暖的方方面面,并希望“政府给予支持”。要想在市民取暖的重大民生问题上,政府能给予支持甚至变成政府行为,必须要有科学依据。正如人们知道,我国解放初期以淮河为界,淮河以北政府可以集中供暖,淮河以南则没有,这个依据在哪?原来,在上世纪50年代划定符合“累年日平均气温≤5℃的日数≥90天”标准的地区便能够被界定为集中供暖地区。

笔者查找了最近12年我市气象资料(从2002年至2013年),这12年的年平均气温分别与常年的平均气温相比偏高的有9年,说明这些年是偏暖的。资料表明,这12年中有日平均气温≤5℃且≥90天的年份仍有4年,分别为2005年、2009年、2011年、2012年,还有3年日平均气温≤5℃在80天以上的,分别是2003年、2010年和2013年。这就反映了多数年份我市日平均气温≤5℃的总天数超过或接近90天,只有少数年份达不到这个标准。2002年至2013年正是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的一些年份,用这个时段的资料来探讨这个话题是最具说服力的。

山东省被界定为集中供暖地区,实际上与我市毗邻的山东省鲁南地区与我市的日平均气温的情况极为相似,其实,山东省的其他地区也不是每年的日平均气温≤5℃的总日数都≥90天,也只能是多数年份符合标准。此外,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对我市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每年冬季都发3个月的取暖费,而在淮河以南的淮安、盐城地区就享受不到这个待遇,这也充分说明了国家的认可。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市的政府部门根据以上的科学根据,应当考虑港城人民冬季取暖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方案,可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而采取集中供暖,这样做不仅安全、科学、有效,并且可以对有限能源合理利用,同时减少对空气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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