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学习贯彻《规则》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深化认识、靶向施策,以学习贯彻《规则》为抓手,不断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着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提高认识,学深悟透抓贯彻。《规则》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对派驻机构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标志着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派驻机构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我革命的高度,充分认识《规则》颁布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学习贯彻《规则》摆上位置,贯穿工作始终。要深入全面学。通过逐章、逐条、逐款、逐句地学习,广泛深入讨论,全面理解《规则》孕育的深厚内涵。要对标找差学。全面梳理现有制度规定,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逐条对照,搞清《规则》哪些条款落实得好、哪些条款没有落实到位、哪些工作环节做法违背《规则》精神,切实明确短板弱项及改进的方向。要协调驻在单位学。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主要负责人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加强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及驻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等条款宣传到驻在单位全体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防止贯彻落实《规则》“肠梗阻”,自身“唱独角戏”。
突出重点,靶向施策抓贯彻。《规则》对派驻机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为开展派驻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派驻机构要坚守政治监督的职责定位,紧密结合驻在单位实际,把握重点,以点带面,有力有效抓监督。要紧盯“关键少数”强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参加会议、沟通交流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当好表率,用好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让干部群众从领导身上看到希望,从每一次干部调整等重大决策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营造风正气顺、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要围绕中心工作强监督。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对驻在单位主体业务“楔入式”监督,从中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推动整改,特别是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不放松,深挖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要扭住群众信访强监督。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不推诿,不应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把问题线索当案件来看,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明事实,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尽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要注重协调贯通强监督。吃透用好《规则》关于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六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六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五个事项以及“组组”协作六项工作,搞好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抬高标准,建强队伍抓贯彻。《规则》是给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要求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派驻机构要克服人员少、远离派出机关领导视线,可以放松要求,差不多、过得去的思想,自我加压,提高标准抓落实。要强化组织功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增强工作原则性、战斗性。要强化日常管理。对照《规则》,细化工作责任和监督办案流程,完善党风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健全回避、保密、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制度,搞好常态化检查分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强化纪律规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与驻在单位建立亲清监督与被监督关系,高调监督,低调做人,以自身良好形象和作风推动《规则》落细落实。(□ 汪全炉)
作者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