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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减负“红包”增进获得感提振精气神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提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老一小”相关家庭再迎减税红利,民生获得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近年来,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和赡养负担的呼吁较多。民之所期、政之所向,民有所盼、政有所为。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设立7项专项附加扣除,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宣示和具体呈现。兼顾家庭的差异性负担和支出,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既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又提高居民消费底气和能力,党和政府对民生冷暖始终念兹在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直不遗余力。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口“一老一小”、住房“一旧一危”、就业“一生一困”等群众“急难愁盼”,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以改革“减法”、创新“乘法”、负担“除法”,做好服务“加法”、发展“加法”、惠民“加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充分彰显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个税减负新“红包”促进民生改善、提振发展信心,亿万人民焕发精气神、展现新作为,凝心聚力、奋跃而上,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奔赴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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