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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设

【连网】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会议阐述了共同富裕的丰富内涵,提出了实现路径,明确了前进方向,为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和重要实践指南。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经过8年持续奋斗,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总量突破100万亿元大关,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由于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所以必然要坚持循序渐进,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建立公共分配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改革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要为这一进程增添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所以,决不允许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要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要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还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通过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为此,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号角已吹响,击鼓又催征。我们要一步紧跟一步行、撸起袖子加油干,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全面小康奔向共同富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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