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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资金“活水”浇灌乡村振兴之花

【连网】  近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细读《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办法》在资金总额大幅提升的同时,还对财政资金“怎么花”作出规定。

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资金可用于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等。

在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方面,资金可用于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必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

《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不仅资金总额大,覆盖范围广,而且要求细,可操作性强。可以说,《办法》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规划图”细化成了“施工图”。

在明确资金“怎么花”的同时,《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还明确资金“怎么分”。文件中提到,衔接资金安排要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新疆、西藏倾斜,并要求各省分配资金时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这对于做好过渡期衔接工作更加意义重大。

投入大还要花的好,如何确保资金花出实效,文件当中也给出了“操作办法”——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确保资金花出效果,事前的项目论证一定要做好,与此同时,事中事后的监管也要同步跟上。

田垄风来,改革活水源源奔涌;稻花香里,乡村振兴活力四射。伴着政策的春风,资金“活水”源源不断下乡,滋润着广袤的田野,新技术、新经营模式和新管理理念等乡村振兴之花必将枝繁叶茂、繁花似锦。(吴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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