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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水楼台”须自律

【连网】“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出自北宋诗人苏麟的《断句》。因被南宋的俞文豹记录在《清夜录》中,使该句得以传世。意为靠近水边的楼台因为没有树木的遮挡,能最先看到月亮的投影,而迎着阳光的花木能够最早发芽,也容易形成春天的景象。时任杭州知府范仲淹读后心领神会,为巡检苏麟安排了合适的职位。后来人们就引用它比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先得到了别人得不到的东西和利益。

为官之人能否在“近水楼台”处持久挺立,不栽跟头,能否当好公仆,怎样当好公仆,是值得每个官员认真思考的问题。关键是要保持“近水楼台”耻于得“月”的定力,锻造“近水楼台”不可得“月”的使命,坚守“近水楼台”为民得“月”的本色,要经得起诱惑的考验,控制和驾驭好自己的欲望。

“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无数共产党人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好处不为子孙谋,公权不为亲友用。1955年授衔时,开国元帅、时任国防部部长的彭德怀在“哈军工”就读的侄子彭起超,按规定可授上尉。可他硬是打电话让陈赓院长给侄子授了个中尉。他给侄子写信解释此事:“起超,你既为彭家人,就要遵守彭家的家风。想想那些为革命牺牲的人,你还会为肩上多一颗豆豆、少一颗豆豆烦恼吗?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从我这,得改改这个规矩,那就是近水楼台不得月……”焦裕禄的儿子白看了一场戏,就被他揪了出来,还付了钱。杨善洲的女儿想凭关系换个好点的工作,对不起,在他这里通不过,凡事都得靠自己努力。

时下,在一些人眼里,权力就是“近水楼台”,只要接近了手握权力的“近水楼台”,就能吸引“月光”,就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于是,极力挖掘“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获取利益。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有的把分管领域当成了私人领地,在一亩三分地里呼风唤雨,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不少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亲属、秘书、司机等身边人要求不严,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谋取私利。诸如:“老子办事,儿子收钱” ;“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楼台”近水固然有先“得月”的条件。但是,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这个“近水楼台”是用来为人民大众谋福利的,而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欲的。党员干部手握公权,一定要树立“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的思想,时刻提醒自己分清公私界限,自觉摒除私心私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带头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这样,才能让“近水楼台不得月”成为铁规,让群众得到应有的“月”,从而赢得他们的衷心拥护和真心爱戴。

“根深,狂风拔不起;心正,邪恶攻不破。” 用权当如履薄冰不慎乃殃。 如何才能做到“近水楼台”不得月?最重要的是“用人要公正,做人要身正,作风要清正,为官要廉政”,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用权。牢记手中的权力绝不是自家的“后方花园”, 更不是谋取私利的“近水楼台”,要敢于在“玻璃房”中工作生活,惯于在“探照灯” 下从政为官,始终把“紧箍咒”当作“护身符” ,让“近水楼台”永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侯天柱)

作者单位:赣榆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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