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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规是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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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绝不是单纯的嘴上说说,我们要付出实际行动来执行。可能因为急于那1秒钟就酿成大祸,也可能因为逆行造成终身遗憾等等血淋淋的教训,已经让我们不能忽视它的存在,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全。

2020年7 月 1 日起,江苏省全面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了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南京、常州为最早强制电动车上路戴头盔的城市,无锡、徐州市区、苏州、宿迁等城市从8、9月起实施,淮安、镇江、连云港海州区等地于10月1日实施。从12月1日起,江苏省13市将全部实施《江苏电动车管理条例》,骑电动车必须要佩戴头盔,否则面临20-50元的处罚。

这一条例的实施,无疑成为了交通安全的助推剂,为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全保驾护航。江苏省是电动自行车使用大省,全省电动自行车大约近4000万辆,电动车已成为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和运输的重要工具,但是其安全性却比不上汽车,汽车本身有安全气囊之类的安全配备来保障驾驶安全,所以,骑电动车戴上头盔来保障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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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出行,辛“盔”有你。佩戴头盔,不仅是遵守交通规则的需要,更是在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当骑行者遭遇交通事故时,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如果头部受到碰撞,即使没有明显外伤,脑组织也可能受到伤害。而安全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可吸收并分散冲击力。在受到撞击产生变形的过程中,头盔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加上安全头盔内的护垫,又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大大降低了骑行者受到伤害的程度。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等两轮交通工具的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致死占比高达80%,而安全头盔可以防止85%的头部伤害。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以上。一盔在手,安全出行。

全民要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要学会及时报警和自救,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交通安全问题不在恶化,使社会更加稳定、和谐。让我们共同遵守交规,平安出行。(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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