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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休假制度 还需多方考量

【连网】近日,强制休假制度被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并将于明年实施。从出发点来看,强制休假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利,但是如若没有处理好自愿加班和具体法律措施落地等相关难题,强制休假落实会比较困难。

《中国城市白领健康状况白皮书》显示,中国主流城市的白领亚健康比例高达76%,约六成的人处于过劳状态,“打工人”的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深圳出台强制休假的规定从保障员工健康出发,体现了深圳政府在员工和企业博弈中为员工增加声量的温度和关怀。站在员工角度,契合无数“打工人”的愿景,符合员工在“996”“007”等高强度工作模式下休假权利被剥夺的现状,是深圳政府部门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也是在深入剖析社会痛点的基础上作出的极富人文关怀的创举。

新规有其积极意义,但是从现实来看,由于工作种类和员工个人的差异性,劳动的程度难以定量,法规对劳动负荷过重的情形很难进行准确界定,更难统筹制订具体的法律标准。以上种种,可能会让具体措施难以落地、硬性监管难以到位。

要落实强制休假,除了要配套具体的法律规范,带薪加班所带来的自愿性的矛盾也需加考量。虽然有大部分员工期待能够按时休假,但是仍然不乏为了薪资而自愿加班的员工。恰如网友的评论:“来深圳就是赚钱的,没班加,还有必要留在这里吗?”这一观点正是暗示着在带薪加班仍然存在的前提下,休假的规定不可“一刀切”,不可没有差异地“强制”。总而言之,在复杂的劳资关系中真正做到“强制”休假还需要多方面考量。(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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