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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未成年人打赏 还需明确惩处措施

【连网】11月23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平台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近年来,网络直播风生水起,打赏行为备受争议。平心而论,为喜欢的主播“刷”礼物甚至一掷千金,只要不违反法律,也无可厚非。但一些“熊孩子”也参与其中,他们懵懵懂懂、缺乏自控,却偷拿家长手机给主播打赏,而且打赏金额巨大,有的一下子就刷掉了家里数万元积蓄甚至老人的医药费等。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事件屡见不鲜,不断引发纠纷,未成年人是否能打赏主播,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之一。

很多人认为,相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和认知能力都很欠缺,其还不具备巨额打赏的消费能力。笔者注意到,今年5月19日,最高法也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然而,让网络平台将“吃到嘴里的肉”吐出来并不容易,因为打赏行为都是发生在看不到的网络另一端,一些网络平台就要求家长提供打赏人是未成年的证据,甚至要求出具视频证明,“举证难”成为家长维权难的普遍现象。

此次国家广电总局封禁未成年打赏新规关口前移,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从制度设计上避免了上述困境,体现出治理的精度与力度,值得点赞。

但笔者认为,新规出台后,还需要网络平台的配合执行,因为从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多个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案例中不难发现,平台实名认证审核不严格和主播诱导打赏成为未成年人打赏乱象频出的两大重要因素。很多家长反映,部分网络直播平台对用户身份信息审核门槛过低,平台虽然设置了实名验证、人脸识别等审核环节或青少年模式,但用户可选择跳过,审核“形同虚设”。此外,即使直播平台的“充值协议”规定,未成年用户使用充值服务须得到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账号即可充值打赏,并不需要身份核实。因为对于平台来说,可以从打赏中抽成获益,所以在执行相关规定时,难免会缺乏积极主动配合的动力。在这种前提下,要想让“封禁未成年人打赏”新规落到实处,行业主管部门还需进一步明确对违规网络平台的惩处措施。只有对违规网络平台严查严处,才能让新规快速奏效,也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一道坚实的防护墙。(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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