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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分类垃圾桶成摆设

【连网】  在日常生活中,分类垃圾桶发挥着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的功能。然而最近笔者留意到,很多居民小区楼栋前都会摆放不同颜色的分类垃圾桶,可仍有部分居民对垃圾桶上的分类标志视而不见——不管是可回收垃圾还是不可回收垃圾,甚至有害垃圾,统一“一个大包”投进去。垃圾的分类投放效果不理想,部分分类垃圾桶甚至沦为摆设。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为了提高广大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近年来,我市城管部门多次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各类宣传活动,并培训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近千人,同时在物管小区推行垃圾分类“自营模式”——居民垃圾分类攒积分,并可用积分兑换礼品,物业通过出售有价值的干垃圾获得收益作为资金补贴。虽然这些宣传引导、积分奖励等方式的确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很多居民小区里,垃圾分类似乎还停留在口头上,即使参与积分兑奖的,也是一小部分的老年居民,很多居民依然做不到精准“投篮”,尤其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居民随手扔垃圾的现象司空见惯。

笔者认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要想让广大市民尽快形成垃圾分类意识,除了要大力宣传引导,让广大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常识并逐渐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还得要有奖惩分明的制度来激励和约束。今年1月6日正式施行的《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的法律责任,如“不按照《办法》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让没有精准“投篮”的企业和个人吃“罚单”。

此外,垃圾分类投放高峰期还得有人监管,防止个别意识淡薄的居民随意行为,导致其他有垃圾分类意识居民的辛苦付之东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不妨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如招募垃圾分类指导员,经培训上岗后在每天早中晚居民投放垃圾高峰期为大家提供垃圾投放的分类指导,在绝大多数市民还没有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时候,定人定时值守,付出足够的人力和物力,真正把垃圾分类措施落地落实,直至广大市民习惯成自然。

垃圾分类不是简单的举手之劳,而是一个科学体系,综合体现了国家的文明程度、城市的管理水平、民众的素质高低。只有让垃圾分类成为新习惯、新风俗、新规矩,才能让广大市民逐渐养成文明的行为方式,让摆放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的分类垃圾桶物尽其用,才能让我们的生活环境得到真正的改善。(□ 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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