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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人之过是美德

【连网】  在中国历史上,唐初宰相魏征以敢于向皇帝直言进谏著称。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唐太宗有不对的地方,魏征就会据理力争,时时刻刻修正着唐太宗的“错误”。他为唐太宗讲解了“民可载舟,又可覆舟”“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治国道理,即使唐太宗因此而大发脾气,他也毫不畏惧,照旧慷慨陈词。

在魏征死后,唐太宗极为伤感地对众臣说:“一个人用铜作镜子,可以照见衣帽是不是穿戴得端正;用历史作镜子,可以知道国家兴亡的原因;用人作镜子,可以发现自己做得对与不对。现在魏征死了,我失去了最珍贵的一面镜子。”

春秋时期的齐国大夫晏婴突然辞掉手下为官三年、一贯谨慎的高僚,众人不解,晏婴却说:“我是个不中用的人,正如弯曲的木头,需要用墨斗来取直,用斧头来砍,用刨子来刨,才能做成有用的器具。高僚三年来看见我的过错从来不说,这对我有何用处?所以我只好把他辞掉。”在晏婴看来,高僚之错就在于不言人过。

纵观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之所以不言人之过,对别人存在的过错不指出、不批评、不帮助,其原因不外乎有这样几种:一是不想言过。这些人奉行好人主义哲学,乐当“好好先生”,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栽花,少挑刺。二是不愿言过。有的领导干部只想听好话,听不进批评意见,有时还对言他之过者耿耿于怀。由于怕招惹是非,怕伤了感情,怕得罪同事和领导,想言人过者也只好欲言又止。三是不敢言过。有的人自身不正,怕引火烧身,不敢指出和批评别人的过错,所以只好一团和气,相安无事,你好我好大家好。由此可见,看见别人有过错而不指出来,不愿开展批评,实际上完全是从自身的一己之利出发,是明哲保身的个人主义,其本质就是一个私字在作怪。这不仅对搞好工作极为不利,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而且也会害了同志,是对同志的不负责任。

中国共产党综合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并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武器,在党内活动中经常开展,还规范为党的“三大法宝”。因此,每个党员、干部要以古鉴今,摒弃明哲保身、独善其身的想法,将敢于直言同事和领导之过作为美德来鞭策自己。“霁月光风在怀袖,白云苍雪共襟期。”敢于直言人之过,不计得失和直言担当的精神,永远是时代发展所需要弘扬的正能量、最强音。(□ 秦继真)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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