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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佩戴头盔防患于未然

□ 侍敏

【连网】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最让广大市民关注的便是驾乘人员是否必须佩戴头盔。《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笔者了解到,其实早在6月22日,我市就关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征求意见稿里显示,从2020年10月1日起,市区范围内驾乘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乘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头盔在交通事故中的保护作用不言而喻。根据交管部门的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民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也正因此,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呼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另据笔者了解,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超出汽车的2.6亿保有量。电动自行车的基数太大了,已经到了不得不干预的程度,无论是从大的交通安全考虑,还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保护,正确佩戴头盔对道路上每个驾乘人员以及其背后的家庭都有重大的意义。

其实很多市民也都知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一种有效的事后防范措施,对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直至现在,在大街上放眼望去,依然有不少市民在驾乘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不戴头盔。究其原因,主要是很多人认为,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不快,所以戴不戴头盔无所谓。这种根深蒂固的且是错误的安全意识需要不断地引导,更需要政府部门出台详细的政策来强制规范,只有双管齐下,才能让越来越多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主动、正确地戴上安全头盔。

如今,强制戴头盔的时间临近,笔者希望从现在开始,广大市民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就应该主动、正确地佩戴安全头盔。另外,在“戴头盔”之前,还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因为说到底,“戴头盔”是防患于未然,起到事后防范的作用。如果大家都能自觉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横穿马路、不挤占快车道……先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万一发生,还有头盔来保护,这样才是对自己和对他人负责,也是“戴头盔”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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