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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款,罚得好!

【连网】(张芹)日前,家住海州某小区的张某携犬出户未按规定使用束犬绳,民警依据《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当场给予张某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虽然罚款的数额不大,但是动用罚款这一手段来约束遛狗牵绳这个事儿,笔者想绝大多数市民还是支持的,他们会说:这个款,罚得好!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猫、狗等小动物开始作为宠物走入家庭,这些可爱的小动物给许多宠物爱好者在生活上甚至精神上带来了愉悦,有的甚至成为宠物爱好者家庭的“一员”。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少。最近几年,各地犬只伤人事件频频见诸报端,深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外出遛狗不拴绳导致的。

有的养犬人士会说,“我家的狗狗很乖,从不咬人”,但是,狗毕竟是动物,我们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刻、什么情况下、做出什么样的举动。一旦这种举动,伤害到了其他人,那么对于被伤害者而言,轻者是很长时间的梦魇,见狗就躲;重者也许就是一辈子的痛了,甚至是丢了性命,让受伤者家庭永远陷入痛苦中。养狗者遛狗不拴绳,其实就是一种自私行为,一种不文明行为,就是把这种不安全的因素带给了其他人。养狗者外出遛狗牵绳,也应该是城市文明的应有之义,是文明市民最基本的素养之一。

为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我市出台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呼吁养犬居民主动办理养犬登记证、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外出遛狗使用牵引绳等,渐渐地,越来越多的市民外出遛狗开始给爱犬套上了牵引绳。但是,依然有一些市民我行我素,外出遛狗时,让自家爱犬在小区里毫无约束地“放飞自我”,过往的行人常常只能惊恐地躲避到一旁,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

现在,情况将不一样了。如今,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养犬行为,特别是遛狗不牵绳这一行为必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进行规范和约束,除了罚款,根据相关规定,违规养犬遛狗被行政处罚的,将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影响个人信用评估。对于那些外出遛狗不牵绳的养犬者而言,他们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样“我行我素”了,罚款事小,但是因为遛狗不牵绳影响个人信用评估,就得不偿失了。相信,在各级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整治之下,进一步把《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真正执行到位,港城遛狗不牵绳这一不文明行为必将越来越少,遛狗牵绳也会成为每一位养犬者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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