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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飞线充电” 需疏堵结合

【连网】(侍敏)5月1日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此规定且拒不改正者,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就在当天,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一处出租屋违规“飞线充电”却拒不整改,被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处以500元罚款,成为该条例实施后首个行政处罚。

笔者认为,应该给北京市出台的这个条例点赞。近年来,一些居民小区中的“飞线充电”现象屡禁不止,产生安全隐患甚至引发火灾事故。以往,发现问题隐患时消防部门只能进行提示提醒,缺少有效的管理措施。条例的实施让消防部门有法可依,对居民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警示,进一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不过,对于“飞线充电”现象,相关部门更应该从源头寻找原因,采用疏堵结合的方法来治理。海州幸福路街道幸南社区不久前曾经专门针对老旧小区“飞线充电”召开一次圆桌会议。笔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对于电动车“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很多居民也都知道,然而却依旧我行我素。一是因为部分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条件限制,如没有车库、有车库却未接电等原因,导致居民们不得不选择“飞线充电”;二是部分居民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飞线充电”引发火灾这种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即使小区有集中充电的地方,但依旧“飞线充电”,原因要么嫌充电桩离得远,要么嫌电费贵。

对于因为条件限制而无奈选择“飞线充电”的小区,相关部门可根据绝大多数居民意愿,因地制宜地在小区公共区域建设统一规范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让居民有序停车、扫码充电,且费用合理,并实行集中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对于那些已经有集中充电地方,但却只图自己方便省事而不顾及会给大家造成安全隐患的居民,经过教育、警示却依旧拒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应在提高其安全防火意识的同时,健全地方法律法规,让消防部门在治理“飞线充电”时有法可依。只有这样疏堵结合,才能从根源上彻底消除“飞线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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