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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德”方能有“得”

【连网】□ 胡月武

近读史书,看到两则故事,不禁让人想到了为官者有“德”方能有“得”的话题来。一则是,明朝有位王中丞,他总制两广,有一天清查官库所藏的财物时,发现有盈余金三十四万两。面对这笔无主可归的公帑,他毫不心动,对朝廷是尽数奏报,不留锱铢。王中丞的积德不积财,最终换来了大得,后来他历任郡守,诸孙连中数元或魁,接续相位,家道久兴不衰。另一则是,宋代的王祐,在做权开封府和兵部侍郎时,奉命侦办魏州节度使符彦卿意图造反一案。他花费数月明察暗访,最终也没有查获任何证据。据实上报后,却被皇帝贬“徙知襄州”。面对失意,王祐淡定从容,还在自己的宅院内手植槐树三棵,并颇为自信地说,吾后世子孙必有为三公者。此语后来果然应验。同样,王祐的积德也最终换来了大得,他本人虽然没有位高权重,但其子孙却颇受其德影响。儿子后来果登相位,美好的家风家德承袭达千年 。

对于为官者德的重要性,还是宋代史学大家司马光说得精道。司马光认为“聪察强毅”是才,“正直中和”是德。用现代的话讲,就是能把事情做得很好的,就是有才;做好的事情,就是有德。司马光还认为,德才兼优,是“圣人”,德胜才是“君子”,才胜德是“小人”,德才全无是“愚人”。司马光在相关文中还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德的人会让人产生敬畏的心理,有才华的人会得到大家的喜欢。在人类社会中,特别是在官场上,德与得、德与才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德与得虽为一字之差,但意思却大相径庭。对为官者来说,德是得的基础,得是德的报答。古可例今,虽然我们现在讲的德与得和封建时代的德与得的内涵和标准大不相同,不可同日而语。但在德与得的基本形式上还是有相同之处的。共产党人是人不是神,也要在一心为民服务中获取合理合法合规的一些切身利益。像职务升迁、行使权力、工资福利、政治待遇等。这个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就是德,这个“一些切身利益”就是得。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没有处理好德与得关系所致。有的是光图得而不积德,结果是得之所无,有的是光积财不积德,结果是人财两空。更有甚者,有的在生活上放纵放荡,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人都敢交,什么事都敢干,无德无才,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这就再次说明,作为党员干部要想获得事业和人生、家庭和子孙的双向精彩,就必须要正确认清和处理好德与得的关系,要想有得,就必须要先有德,基于有德的有得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属于自己的所得。不然,颠倒了德与得的位次,光讲得没有德,图积财不积德,最终将是一无所得。

说到共产党人如何积德有德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讲得非常精炼明了。他说,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做官先做人,以政德为先。党员干部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其功方能垒土成台。习总书记这番对德的讲解,给每个党员干部如何修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而要具备和实现这些,践行好诚、威、正三字,就是最基本的路径。诚,就要以诚立德。要有一流的人品,做到对党忠诚、待人真诚、处事坦诚。威,就要以威树德,能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常省自身之过,过好权力、金钱、美色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正,就是要以正扬德,能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主持公道。不唯上、不唯下、不唯己,事事出以公心,无论干什么事都能把“公”字放在突出的位置,如此这样,就一定能树立起自己的德威来。总而言之,德之所有,得便在其中了,愿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明之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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