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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民住房 决胜全面小康

【连网】□  王文

安居方能乐业。农民住房改善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推动苏北地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切实做好这一民心工程,近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我市紧接着召开会议迅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全面加大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以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

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是省委全委会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部署中重点强调的三件事之一。对于我市来说,这项工作关系农民生活质量,关系全市全面小康建设大局。决不让农民群众住着危房“被小康”,让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是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题中之义,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

毫无疑问,破败萧条的农村留不住乡愁,更与全面小康不相符。在全市部分农村地区,危旧房仍比较多,农房布局比较分散,村庄整体环境比较差,一些村庄缺人气、缺活力、缺生机。随之而来的是,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加剧。“小康路上,不让一个群众掉队”。自去年9月省委、省政府就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后,在各级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民住房改善工作取得一定进展。这彰显了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情怀、担当奉献的责任,以及克难前行的决心。

人民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加大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市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县抓落实”压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推进体系,破立并举、狠抓落实、强势推进。市级层面要完善总体方案,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对各县区的农民住房改善工作,严格把关、强化支持、加强监督、做好统筹。县级层面要发挥好实施主体的作用,做好组织领导、规划制定、资金平衡、质量监督、专项政策制定、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县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直接抓。市、县、乡、村形成合力,按照“四化”同步要求推动住房改善,努力让农民住得好过得好。

当然,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不仅要能“搬得出”,还得“稳得住、能致富”。让广大农民群众住得安全、舒心的背后,又不单单是住房条件改善的问题,还有就业环境改善、医疗教育条件改善、基础配套设施改善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是群众的期盼,需要有关方面正视谋划和同步解决。

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发展和乡村振兴大局。期待各级各部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实践,统筹推进,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为决胜全面小康、推进高质发展擦亮底色、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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