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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安全意识莫“放假”

【连网】□ 赵芳

近日,一名儿童在小区门口被一辆电动车撞伤,经送医院检查,儿童受到轻微皮外伤,并无生命危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往年暑期,青少年儿童户外交通意外造成的伤害均占一定比例。交警部门提醒,暑期到来,青少年儿童出行要注意安全,谨防交通意外发生。

(6月24日《苍梧晚报》)

暑期到来,学生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每年这段时间,中小学生车祸、溺水等意外时有发生,孩子在身体或精神上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失去生命,让人扼腕痛心。

细数近年来事故发生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从家庭方面来讲,暑假期间多数家长仍要正常上班,看护孩子的责任大多落在家中老人身上。然而,很多老人管不住孩子,基本属于“放养”。从学校层面来讲,一些学校只关注学生的知识教育,缺乏必要的预防自救演练,孩子们难以将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从社会层面来讲,社会共治的格局未能建立,群防群治的体系没有形成。

保障孩子的暑假安全,家长应负首要责任。家长一定要提高自身的监护、防范、教育意识,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不但要在家中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孩子避险意识,在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在交通、公共场所的安全意识,并帮助孩子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学校方面,暑假期间也应延伸管理,可通过家访、电话或者网上交流的方式,追踪了解学生的假期生活,强化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预警意识,不让安全教育因为放假而“断档”。学校和家长应注意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家庭生活和学校教学活动之中,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打好安全教育基础,联手撑起学生的“保护伞”。

社会各界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孩子的安全由方方面面的安全构成,这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携起手来为孩子筑起一道道牢固的安全屏障。社会有关部门可通过多种形式的暑期活动,寓教于乐,向孩子传播安全常识,加强防护措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活动场所。

孩子放暑假了,安全教育不能“放假”。这一监管空缺期亟须家长、学校、教育部门、社会多方联动起来,齐心协力织成一个牢靠的安全网络,各方尽职尽责,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暑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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