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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公共设施岂能任性妄为

【连网】□ 王怀诗

日前,据《苍梧晚报》报道,连云区中山路某BRT站台有一块钢化玻璃被人损毁,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系一名男子深夜路过使用弹弓将该钢化玻璃及附近的一处路灯损毁。经过法院判决,该男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

损毁公共设施的事件,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公共设施,原本是给公众享用的设备或物品,如今却成了个别人发泄的对象:路灯频繁成靶子、护栏反复被踢断、窨井盖经常不翼而飞……公共设施频遭劫难,不免让人既心疼又气愤。对待公共设施,岂能任性而为。

虽然当前城市文明程度日益提升,但总有极个别人时不时会暴露出野蛮行径。究其背后的原因,一方面是这些人的文明素养还不够高,没有将自己真正融入这个城市,另一方面也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处罚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政府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市政建设,美化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在享用公共设施的同时,更要守护公共设施,杜绝发生任何随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想真正做到公共设施免遭人为损坏,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主人翁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其次,要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方的职责,要求管理方及时发现、制止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并追责到底。

另外,必须要提高行为人的违法成本,除了道义上的谴责,更要有法律上的惩戒,让其为自己的任意妄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最好能与相关部门协调,将其纳入黑名单,让其在就业、晋升、信用生活等方面无法享受正常人的便利条件。这样或许能从源头上遏制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让缺少社会公德心的群体没有生存空间。在此过程中,不妨将报警系统等新技术应用到管理维护公共设施中,提高抓获破坏者的概率,对破坏、窃取者形成威慑。还可以适当举办有奖举报活动,发动群众的积极性,织就紧密的监督网。

总之,公共设施需要公众精心呵护,城市文明也需要群众点滴汇聚。希望今后这些不文明行为能少一点,再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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