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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临期食品能“物尽其用”

【连网】□ 王怀诗

近日,笔者在陇海步行西街逛夜市的时候发现,有些商家在售卖临期食品。原本正价8元一瓶的国内某品牌酸奶10元4瓶,网上售价25元一包的德国进口巧克力威化饼干10元2包,原价6元一瓶的马来西亚进口苏打水10元5瓶……琳琅满目的临期商品,因为价格优势,吸引了众多路人驻足询问。

食品因为要吃到肚子里,所以其保质期向来被消费者重视。那么,如此“白菜价”的临期食品,究竟能不能吃?所谓临期食品,指的是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范围内的食品,这类食品是处在安全食品范围内的。以往,食品由于临近保质期,往往会被消费者“嫌弃”,如今,随着对食品保质期等相关知识的普及,临期食品正成为大众消费的新选择。尤其是对正常售价较高的食品来说,因临近保质期而打折促销,不仅能减少资源浪费,也能被更多“寻常百姓家”所接受。从这个层面来看,其实只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低价销售临期食品对交易双方而言不失为一种“双赢”之举。

当然,这样的“双赢”,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来保障。首先,商家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要认识到依法诚信经营才是立足商海的根本,绝不能只盯商机而置法律规定于不顾。早在2012年,国家就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并遵循临期食品相关管理规范。制度层面的把关,也更能保障买卖双方权益。

其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与整治。既要加强临期食品相关知识的普及,提升公众对临期食品的认识,指导消费者按需购买,又要加大消费警示,防范过期商品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对有意隐瞒临期食品信息的商家,必须严惩不贷。尤其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同时,对电商平台也应加强规制,以防范临期食品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侵害。

当然,作为消费者,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购买低价的临期食品虽然没什么不可以,但也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切勿贪多,毕竟临期食品是临近保质期的,买回家如果不能在到期前食用,那也是一种浪费。在购物前,最好要问清楚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细节,并留存好相关消费凭据,已备事后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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