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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 让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连网】□ 王怀诗

据《苍梧晚报》报道,近日,徐州铁路公安处东海县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站口外巡查时查获一名通过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不法分子,自2016年以来,该男子“生意”不断,累计贩卖个人信息200多条,牟利14000余元,其背后更是揪出了一个作案团伙。

现如今,信息化快速发展,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日常生活中,小到无孔不入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大到金融诈骗造成的财产损失,信息泄露形式已是五花八门。随着信息贩卖越来越“疯狂”,保护个人信息迫在眉睫,必须要多管齐下,给个人信息“穿外衣”,才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从此不再“裸奔”。

事实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之所以屡禁不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不法分子在巨大利润的驱使下选择非法搜集、利用个人信息,逐渐形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其次,市场对个人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比如电话诈骗团伙出于精心设计骗局需要,愿意出高价购买公民个人各类基本信息,一些广告、保险、中介公司也希望以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营销;另外,公民对个人信息泄露缺乏警惕、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都使得不法分子贩卖公民信息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仅威胁公民个人利益,也影响国家安全稳定。因此,必须要从加强立法、强化监管、提高公民意识等方面下功夫,多管齐下,形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合力。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完善公民个人信息立法,实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法可依”,同时对非法泄露、收集、销售、使用个人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尤其是网络监管力度,通过与网络平台通力合作,让公民信息受到双重监督保护。当然,公民自身也要提高警惕,牢固树立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尽可能少地透露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自己信息被侵犯要及时报警,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法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是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要求,尤其是在现代网络飞速发展的当下,更要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避免让个人信息“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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