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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杀手锏”需慎用

依规执纪问责的落脚点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促进干部作为。然而,在基层一些地方,把问责作为推动工作的“杀手锏”,凡事必设问责机制,凡错必行问责举措,对基层干部高举问责大棒,让不少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当前在基层乡镇工作中,问责存在扩大化趋势,脱贫攻坚、秸秆禁烧、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问责力度加大,进一步拓展到文明创建、卫生创建、党员发展、村级干部坐班等阶段性、日常性工作。另一方面,问责出现简单化现象,有些问责不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不讲客观缘由,以属地管理的名义一个标准、一个尺子“一刀切”,一些本应有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出现问题动辄问责乡镇干部。乡镇干部干事面临干事问责,不干事也面临问责的尴尬局面,让不少的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少做少做、不做不错,导致了不少干部干脆不做。

滥用权力问责的根源,在于不正确的政绩观。有些地方部门以发现多少问题、问责多少人作为展现工作力度、体现工作业绩的主要手段,某些职能部门、主管部门没有真正发挥指导、牵头等职能作用,对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只见文件不见人,简单把督导督查作为自己履职尽责的方式,出现问题就下发“交办单”交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就通报、问责,而不是深入实际,与基层单位共同研究推进工作的举措、解决问题的办法。为问责而问责,让问责的过程变成了“甩锅”的过程,虽然问责一大片,但要么问题依旧解决不力,出现反弹回潮,要么问题往上推,出现了踢皮球、推责任、玩空转的“怪象”,往往会成为隐患,酿出更大的问题。

针对滥用职权问责的现象,中办在《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特别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各地在出台的有关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文件中,也把规范问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制度层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基层滥用权力问责起到了明矾净水、扬汤止沸的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施治问责滥用,必须厘清职能部门与地方属地管理之间的界限。哪些是由职能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责、哪些归于地方管理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统筹抓总的作用,明确责任清单,各人扫好“门前雪”,“谁的孩子谁抱走”,不能因为面对困难、责任互相推诿、扯皮。要重塑工作评价机制。按照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减少考核、简化考核,既看基层工作结果,也看工作过程。要推进容错纠错免责机制落地生根,对基层执行难度大、有历史性原因遗留问题、不科学不实际下达给基层的任务规范问责、慎重问责、精准问责,为干事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要转变工作督查、问题整改的方式,各职能部门、主管部门要改变以往下文件、下“交办单”、发通报等工作中存在的弊端,与基层建立动态联知、问题联解、难题联办、工作联动的协作推进机制,更加注重一线调研、一线会办、一线解决问题,把办公室内“交办”变成现场共同“操办”,把督查“通报”变成共创“捷报”,改变问责扩大化、简单化、政绩化的现状,从根源上解决形式主义带来的突出问题,以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作风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王维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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