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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保障“消费民生”,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连网】  消费,关乎广大群众吃穿住行,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是市场行为,更属于民生范畴,是一种“消费民生”。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在全国两会期间,打假的话题引起代表委员广泛关注。

有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引发社会关注的“极端”制售假案件:制假分子用稻糠粉加违禁有毒有害添加物,制作成本不足一分、利润上万倍甚至高于贩毒、严重可致肾衰竭的假减肥药;在污水横流的黑暗潮湿房间用劣质硅油浸泡裸避孕套,未经消毒包装成可致妇科病、人流、性病的名牌避孕套;在美容院给“高端VIP客户”使用汞超标上万倍的“高端”化妆品,导致女子休克险些死亡……

违法成本太低,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的一个主要原因。据报道,有权威研究机构对近6年的假货犯罪相关罪名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后发现,在司法实践中,有明显的轻缓倾向:被判处拘役而适用缓刑的达48.5%(7317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被判处缓刑的比例达60.19%(47787人)。许多时候,罚款对于造假者来说,几为“罚酒三杯”,也就难以形成对违法者的有效震慑和对消费者和企业的有效保护。

近年来,打击假冒伪劣的举措越来越严厉,不断彰显了打击决心,持续升级了打击机制和打击手段。从2014年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提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决不允许执法者吃拿卡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则新提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抓住了假冒伪劣屡治不绝的关键症结,决心之坚定程度、惩罚之严厉程度,可以说明显超过了以往。

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提出了不少严厉惩治的建议,相关部门提出了严厉的行动举措。比如,在惩治制度上,降低制售假货入刑门槛,让制假行为直接入刑。对涉及食品药品等人身安全的制假售假者要从重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累犯惯犯从重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制售假冒伪劣者实行全行业从业禁入,实施限制消费等措施;在打击手段上,加大对电子证据的采信力度,推广互联网防假货技术等;在行动举措上,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打击食品药品以及儿童、老人用品等领域假冒伪劣行为,实行巨额惩罚制度、巨额赔偿制度、内部举报人制度,严格销毁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让造假者付出付不起的成本。期待这些建议能够尽快化为严厉的惩治制度,期待相关部门工作重点加快落地为严厉的打击行动。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全面驱除假冒伪劣的存身市场,真正还广大消费者一个放心、清朗的消费空间,真正保障好“消费民生”。(茅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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