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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文明养犬说“不”

据中央电视台的早间新闻报道,近期山东、湖南等地针对当前不文明养犬行为越演越烈,对社会公共秩序、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相继出台约束、规范养犬行为的规章制度,引导群众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这的确是一项利民之举,值得宣传和推广。

诚然,养犬是个人爱好行为,无可厚非。但是,养犬在娱乐自己、满足自己的同时,也应顾及他人的感受,为别人的安全、感受、公共秩序考虑。否则,难免会乐了自己,伤了他人。据报道:湖南岳阳一位单身女士,养了一只宠物犬为伴,上班将犬带到单位,下班带回家里,倒是给她带来了不少慰藉,可是她有一次带狗出门时,狗性发作,突然冲倒正怀着孕的女邻居,导致孕妇流产。虽然赔礼赔钱了,但给人家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还有,连云港市一农民家在自家大院里养了一只体型硕大的藏獒,大概是忘了喂食,撞断了狗链,女主人回家时,藏獒猛地冲上去将女主人扑倒在地,把她撕咬得血肉模糊,幸亏闻讯赶来的民警将藏獒击毙。

据有关数据统计,仅上海市每年被狗咬伤的人数就有近12万之多,这不能不令人心惊胆颤、触目惊心。狗咬人确实是个令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也已经到了非管一管不可的时候了。养犬本身不是什么问题,可是,不文明养犬甚至任性养犬,就成为社会问题了,出门带狗不拴绳,不给狗嘴带龙套,任其随处便溺,还有人带着宠物犬到商场、大街、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到处溜达,甚至还把宠物犬带到公交车上、带进会场也不乏其人,这种种不文明乱象,确实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了。不但政府部门要管,法律部门也应该立法,规范养犬行为,让不文明养犬没有市场,没有立足之地;让不文明养犬者付出代价,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文明的养犬行为。 (王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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